2024年以来,兴宁市市场监管局坚持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认真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以“三强化”措施,持续深入开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全力防范化解药械化安全风险,严厉打击危害药械化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全市药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强化全链条监管,保障用药安全。将药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管、GSP监督检查和专项检查结合起来,对企业进行全方位监督检查。深入开展重点领域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和药品飞行检查工作,聚焦医疗机构、零售药店、诊所、化妆品经营单位等重点单位,紧盯常用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疫苗等,持续开展“两品一械”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全面强化“两品一械”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监管,加大监督检查、案件查办力度,依法严查无证经营、销售假劣药品和过期药品、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违法行为,切实保障群众用药安全。2024年,检查药品经营企业302家,责令限期改正49家,发现违法违规线索35条,均依法查处。 强化监检结合,深化风险防范。将药品、医疗器械及化妆品抽检和不良反应监测作为加强监管的重要技术保障,全面加大对药械化行业的抽检力度,强化抽检结果运用,增强抽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全面加强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举办兴宁市药品安全事件(Ⅳ级)应急处置桌面演练会议,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的各项措施,全力做好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工作,增强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做到快速反应、高效处置,牢牢守住安全底线。2024年,完成药品抽检40批次、医疗器械7批次及化妆品13批次。 强化宣传引导 ,提升安全素质。组织开展“5.25爱肤日”“药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组织辖区药品化妆品经营企业、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医院等充分利用LED电子屏幕或张贴宣传海报等形式,大力宣传药品化妆品科普知识,通过多方式、多层面宣传,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用药用械用妆知识,全面提升广大群众药品安全素质,引导群众健康消费。积极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法律法规培训会,向各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代表宣传培训《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助力药械经营企业更有效地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开展经营,对经营过程中的风险隐患进行自查自纠,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消除隐患,守牢药品医疗器械安全底线。2024年,共接受群众咨询200多人次,派发宣传资料500多份。 下一步,兴宁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紧盯重点区域和重点品种,全覆盖排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部门协同联动,提高药械化安全知识宣传力度,提升药械化监管效能,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用药用械用妆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