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迎国庆、保安全、促和谐”活动,遏制因酒后驾驶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兴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省交管局《关于继续做好严厉整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宣传工作》的通知精神,精心组织,进一步深入开展严厉整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宣传活动,不断扩大宣传氛围。
近日,该大队教导员陈胜涛带领宣传中队民警深入到市委、市政府机关大院,酒家、娱乐场所、企业运输单位等开展宣传,发放宣传单,张贴宣传画,组织员工、保安员协助劝导饮酒人酒后莫驾车。同时通过电视台、广播电台、报刊、手机短信宣传提示,大力宣传公安机关对集中整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决心和信心,广泛宣传酒后驾驶给社会、家庭带来的危害性,努力提高宣传教育性和覆盖面,使广大群众熟悉和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并在心中牢固树立“酒后不驾车,驾车不喝酒”的安全意识,发挥社会舆论和监督作用,以形成全社会对交通安全共同关注、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何旭东 陈远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