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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取五项措施 推进机关效能建设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2009-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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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市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抓监管、保安全、促发展”和打造“工贸新城、人文秀区、绿色兴宁”的目标要求,采取五项措施,推进机关效能建设。
一是以制度建设为总揽,规范日常工作行为。修订完善《自由裁量权指导意见》、《一次性告知制》等机关效能工作制度,包括职能职责、内部管理、行政执法、行政许可及廉政建设五大部分共44项,使局机关日常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按章办事。
二是以规范执法为重点,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将全市“三品一械”监管对象划分为三个责任区,分别由局领导带队,执法工作责任明确到股室和具体责任人,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努力提高执法办案水平。行政许可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行政”的工作理念,没有乱许可、错许可的现象;行政执法坚持“文明执法、严格执法”的工作理念,将执法程序制成流程图,在局网站和机关上墙公布,得到监管相对人的一致好评。今年以来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7宗,所办执法案件无一提起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
  三是以效能督查为手段,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坚持把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机关效能作为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一个关键环节来抓,要求各种业务自受理起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超过5个工作日办结,对因特殊情况逾期办结的,需由受理股室向局领导书面说明情况。定期开展效能督查,对该局作出的行政处罚案件及执法人员的廉洁行为,由局纪检监察部门派员参加,组织调查回访反馈,确保机关效能活动取得实效。
  四是以政务公开为载体,着力打造阳光政务。对外充分利用局网站、宣传栏、宣传册、简报等形式将工作职责、服务承诺、办事依据、办事程序、监管动态、政策法规等对外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对内设立政务公开栏,将“三重一大”事项决议情况和财务支出情况进行公开公示,确保民主集中制的有效实施,
五是以监管服务为宗旨,努力打造服务型机关。积极探索行政执法与服务的有效途径,正确处理监管与服务的关系,真正把日常监管同有效服务紧密结合起来,寓监管于服务之中,不断提高科学监管与服务兴宁医药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水平。如,针对我市今年需要重新进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药品零售企业有120多家,时间紧、总量大、技术含量高且事关企业生存发展的实际,该局从企业需要出发,认真筹划,加强指导服务,克服工作任务繁重、资金运转紧缺等困难,分两期对药品零售企业负责人、药品质量管理员进行培训,主动提供政策咨询、规范指引和技术指导,帮助企业顺利通过认证换证。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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