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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消防治安整治督导组到我市检查指导
5月12日,梅州市公安局公共娱乐场所消防治安整治督导组在梅州市公安消防局副局长陈友家率领下莅临我市检查指导,市公安局副局长廖桂宏,治安、消防大队等的负责人陪同检查。
督导组对我市影剧院、丽都假日酒店、夜巴黎酒吧等场所进行了消防治安检查,认真检查了场所的消防设施配备与保养、消防疏散通道、员工培训、消防治安管理、应急预案的制定与演练、装饰材料的使用等情况。检查过程中,发现部分场所存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消防应急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损坏,灭火器配备不足、消防治安管理、员工培训不够落实等隐患,现场填写了记录表和整改通知,并责令消防大队对整改工作及时跟进。
检查完毕后,督导组综合反馈检查情况,肯定了我市开展公共娱乐场所消防治安专项整治工作的力度和成绩,同时,也指出了当前整治工作中存在的一些盲点和需要完善改进的地方,要求进一步抓好落实,打造出我市公共娱乐场所消防治安专项整治工作的亮点。
兴宁公安消防大队提醒广大业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在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法规定,公众聚集场所室内装修、装饰,应当按照消防技术标准要求,使用不燃、难燃材料。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同时,欢迎广大市民举报你身边的火灾隐患,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我市消防安全工作高度稳定。(彭国通 何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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