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公安局河背街派出所被公安部命名为一级派出所
近日,公安部关于命名2007年度一级公安派出所和撤销部分一级公安派出所的决定,其中兴宁市公安局河背街派出所被命名为一级公安派出所,这是继该局兴田街派出所2004年度被命为一级公安派出所的第二个一级公安派出所,是该局重视“三基”工程建设结下的又一硕果。
河背街派出所地处兴田街道办事处205国道兴宁大桥侧,管辖着繁华的神光路、兴叶路、官汕路和205国道兴城段,辖区面积约30多平方公里,辖区内有6个居委会,9间学校,5间市属医院和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设有二个社区警务室,城郊结合部位广,治安状况比较复杂。近几年来,河背街派出所扎实推进公安基层基础建设,充分发挥派出所“桥头堡”作用,实现了“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目标,以此同时,该所严格按照公安派出所等级评定标准,抓好警务规范化建设,连年被评为二级公安派出所,2005年荣立集体三等功,2006年被评为全省优秀公安基层单位。
2007年该所共接处警1000多次,立刑事案件55宗,破33宗,破案率为60%,立治安案件90宗,查处88宗,调解民事纠纷(包括简易调解)共68起,扎实有效的工作,换来辖区社会治安的持续稳定,得到上级党委和各界群众的一致好评。由于工作成绩突出,2007年度被梅州市公安局评为优秀公安派出所,一名民警在全省公安系统射击技能竞赛荣获第九名,一名民警被梅州市公安局评为“千警连千户”先进个人,二名民警被梅州市公安局评为优秀民警。该所的先进事迹先后被《广州日报》、《广东公安报》、《梅州日报》、《梅州公安报》、《新兴宁》等省、地市报刊、媒体报道介绍。
一、认真抓好硬件和警务规范化建设
河背街派出所办公楼建于1993年,楼高六层,占地面积300平方米,建筑面积1800平方米,内设有群众办事停车场、办证厅,“五室一库”的硬件建设达到标准。宽敞明亮的办证厅,实现低台敞开式办公,为方便群众办事,办公实现电脑化,购置了复印机、打印机、空调器,印有各种各样办事办证指南供群众参阅,并为群众提供了桌、凳、沙发、笔、眼镜和茶水服务,实行办事办证回执制度。枪械室实行双人双锁,24小时值班看管和安装红外线报警器。档案管理被评为省一级,此外还设有办公室、会议室、调解室、候问室、值班室、财务室、阅览室、民警健身房、浴室和饭堂。所内交通工具有猎豹汽车1辆,民警每人一部摩托车和一部手机。今年该派出所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为完善派出所的基础设施,多方筹集资金,改善了派出所接待室、值班室、厨房、会议室、调解室,真正做到布局合理,规范有序,使所里的各项硬件建设都能善始善终予以完善、巩固。
该派出所重视抓好警务规范化软件建设,始终把警务规范化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实行所长负总责,其他所领导分工负责。根据《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规范化建设规定》的要求,做到精力集中、工作落实、措施到位,按照上级公安机关提出的“十个规范、十个统一、两个上墙”的要求,在分工合作的前提下实行“定领导、定人员、定任务、定时间、定标准”的五定措施,端正工作作风、转变观念、不折不扣地按照警务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开展各项工作。警务规范化工作,检查达到97.4分的优秀等级;执法质量水平达到96分以上,基础工作得到进一步夯实,队伍战斗力明显提高。
二、狠抓队伍正规化建设,坚持从严治警方针
河背街派出所领导班子坚持民主集中制,领导之间,民警之间经常开展交心、谈心活动,积极拓宽民主渠道,大力发扬民主作风,增强了队伍凝聚力。使队伍始终保持旺盛的战斗力。同时,派出所认真抓好民警政治、业务学习,坚持政治建警、从严治警的方针,严格管理队伍,严格执行上级公安机关的规章制度。坚持每周五下午集中学习的制度,精心组织学习,所领导带头,率先垂范,带领全所民警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公安部“五条禁令”和省厅1—8号令等有关文件和法律、法规,及时传达市局各个时期的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
该所把全体民警思想集中到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上来,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大会议精神,以“三基”建设为基础,紧扣“执法为民”的主题,深入开展警务公开,警务规范化建设,按照“依法、便民、廉洁、高效”的原则,以警民关系作为着眼点,始终把公安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执法为民上,深入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活动,并积极按照梅州市局关于开展“千警连千户”的工作要文,严格落实。密切警民关系,构建和谐社会,广大民警自觉改进服务态度积极主动地为群众办实事,全年办各类好事一百多件。该所进一步规范健全有关责任制,认真抓好所领导的廉洁自律工作,持之以恒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抓好“三项治理”和省厅1—8号令的贯彻执行。积极组织开展大练兵活动,增强民警的业务知识和岗位技能,进一步提高了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全所民警没有违法违纪或被督察部门纠察的人员,没有被群众投诉查证属实的现象。
通过对队伍的严格管理,使队伍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全所民警各自明确职责,严明各项纪律。由于所领导的表率作用,激发了广大民警的工作热情和斗争锐气,形成了“说实话、办实事、鼓实劲、求实效、出实招”的风气。
三、坚持落实规范化建设,做到严格管理
(一)严格规范,实行警务公开
该派出所严格按照公安部《内务管理条令》、《公安机关窗口单位服务规定》和省公安厅1—8号令要求,实行警务规范化管理。坚持依法、公正、公开的办事、办证原则,开展便民利民为民活动,实行警务公开制度,首接责任制度,办证回执制度,办事公开和承诺制度,接受监督制度等。对办事群众凡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均一次性完成,对手续不齐的,填发回执告知补齐,保证第二次办成,绝不让群众跑第三趟。2007年为群众办理第二代身份证换发21056份,户口迁移527人次,更换户口本3229本,其中主动上门办证1200多份。为了更好地接受群众的监督、实行阳光作业,增加透明度,把各种收费标准、服务承诺、民警职责、办案程序、办事结果,公开上墙直接向群众公开,让群众了解派出所的有关警务活动内容。
(二)严格规范、依法办案
该派出所建立了一套细化、明晰的执法工作规范,对工作程序、工作要求、工作标准全面进行规范化规定,并建立健全和完善相应的监督机制,对民警的执法工作实行全程监督,保证了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执行办案程序,无刑讯逼供、无滥用强制措施和枪支警械、无“三乱”行为等违法违规现象。办理任何案件都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法律准确”的办案标准。使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真正落到实处。
(三)严格规范、依法管理
严格人口管理工作,对常住人口迁入迁出四项变动、重点人口、监外执行罪犯、出租屋、暂住人口等进行严格有序管理。并录入微机,利用微机进行信息管理,从而进一步地掌握人口信息动态。对辖区的重点人口、监外罪犯、暂住人口、出租屋等分别建立健全档案,并分层次进行排队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实现无漏管、无失控、无盲区的目标。对特种行业、娱乐场所、重点部位和单位,按照省厅要求实行分级管理,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管理。
(四)严格规范、严加防范
该派出所地处兴宁市城郊结合部,六个居委会,九间学校,五间市属医院和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城郊结合部位广,是兴宁市的政治、经济、文化、商业和娱乐中心,辖区面积约30平方公里,常住人口3万多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各种特种行业共120多间,文明小区12个,大型市场三个,治安复杂,难以防控。辖区治安好坏,其中一半系于安全防范落实,该所正是通过安全防范这一手段来掌握控制辖区治安。订立了安全防范的有关制度,特别重视对辖区情报信息收集和耳目的构建和使用,以便在第一时间掌握第一手情况信息资料。进一步强化治安防范工作,最大限度地发挥治保组织和联防队作用,实行群防群治。全面建设安全文明小区,辖区安全文明小区覆盖率达80%。建立墨守成规区群众定期治安通报和定期“四防”宣传制度,定期召开治保座谈会和廉政监督员会议,探讨不同时期的辖区治安情况。同时注意技术资料收集,2007年共盘查处理各种违法犯罪人员180多人,其中处理52人,上交各类活体指纹卡160人次,合格率达83%,捺印率为95.7%。
该所能够善于抓住重点,大力加强治安管理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对辖区内的重点单位、部位、企事业单位、特种行业、娱乐场所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定期检查,及时纠正存在问题,坚决对存在隐患的部门、行业依照规定实行关、停、并、转或限时整改。针对不同时期案件发生的不同特点,采取不同的具有针对性的措施,有效地遏制了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入室盗窃和抢夺等可防性案件的发生,全面提升了对社会治安的管理和防控能力,实现了发案少、秩序好、群众满意的目标。(罗伟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