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市司法局召开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兴宁市委第八督导组成员莅临指导,该局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参加了会议。 市司法局负责人在会上指出,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在市委第八督导组的具体指导下,该局教育实践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和政治定力得到增强, 四风 问题得到有效整治,党组织联系服务群众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建章立制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干事创业氛围日益浓厚。他强调,全局党员干部一定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以党风促政风带民风,弘扬司法为民精神,围绕兴宁振兴发展努力工作。 未经许可 不得转载
会上,市司法局党组有关负责同志传达了上级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精神,对该局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进行了总结。自开展活动以来,市司法局坚持高标准、高起点、高质量、严要求,精心部署、认真谋划,做到了 规定动作 不走样、 自选动作 有特色,扎实有序地完成了各个环节的工作,基本实现了教育实践活动的目标任务。据统计,共组织领导班子集中讨论学习23次,党组织书记参加专题培训45人次,领导班子成员到基层调研52次;党组成员召开座谈会16次,发放调查问卷100多份,累计收集意见建议92条,征求局班子的意见建议10条,班子成员个人的意见建议60多条。整改项目17个。使干部团结协作精神明显增强,干事创业氛围明显增浓,机关作风建设明显改进,服务群众意识明显提升。
市委第八督导组有关负责人对市司法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对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提出了希望和要求。他指出,希望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按照市委的部署和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切实把活动中形成的好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保持下去,将建立健全的制度有效运转起来,不断巩固和扩大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以更高的政治热情、更加振奋的精神状态、更加扎实的工作举措,为加快推进兴宁振兴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会议还对市司法局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情况进行了民主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