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下午,全市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扬尘污染治理工作会议在住建局三楼会议室召开,市府办有关负责人,住建局、环保局、公用事业局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及全市30多家在建工程施工单位负责同志、项目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市府办有关负责人主持,住建局、环保局、公用事业局等单位负责人就如何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的工作部署,结合各自职能提出了贯彻要求,明确指出了市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扬尘污染治理工作存在的问题,要求各施工企业必须在11月份开展自查,并报自查整改方案。会议决定,从12月份起,住建局、环保局、公用事业局等部门对城区在建建筑工地、拆迁工地开展地毯式、高密度的巡查执法。一旦发现存在扬尘污染问题将予以警告并限期整改,复查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将发出暂时停工通知书,复查合格后方可复工。经复查仍不符合要求的,将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相关责任单位处以2万元罚款,并给予通报批评,给予企业记录不良行为的处罚。 未经许可 请勿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