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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兴宁市警察协会召开第二次代表大会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4-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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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8日,兴宁市警察协会召开第二次代表大会,大会宣读了中共兴宁市委组织部关于伍海波同志兼任兴宁市警察协会会长的批复,选举产生了兴宁市警察协会第二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组织机构成员。推举兴宁市副市长、公安局长温启龙为名誉会长,政委谢郁斌、第一届会长罗远欣为名誉副会长。梅州市警察协会会长谢基建、秘书长周勇明,兴宁市社科联、民政局、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兴宁市警察协会、各部门、派出所正职和交警基层中队长共110多人参加了大会。会议由兴宁市警察协会有关负责人主持。

兴宁市警察协会第一届会长罗远欣总结了警协六年来的工作情况。兴宁警协自2008年成立以来,在兴宁市公安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梅州市警协和本市有关部门的指导支持下,切实履行“团结、服务、自律”宗旨,紧紧围绕为人民警察服务、为公安工作服务、为建设和谐社会服务,锐意创新,在推介学术成果、示范实践活动、救助维权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努力打造兴宁特色的警察协会品牌,为我市公安事业创新发展、平安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据统计,该协会共征集公安论文459篇,以警协名义筹集民警因公伤残、重大疾病医疗救助金954.6万元,为142名困难民警发放医疗救助金83.8万元。得到市委、市政府、上级公安及各级警协的肯定和表彰,先后共7次荣获梅州市公安局理论研究工作“先进单位”、专题征文研讨活动“组织奖”;2次荣获兴宁市“基层文明单位”,3次获“梅州市社科理论工作先进单位”,荣立梅州市“集体三等功”1次,荣获兴宁市公安局集体嘉奖1次; 2013年,被授予“全国先进社科组织”;罗远欣3次荣获“梅州市社科理论工作先进个人”,2次荣获“全国先进社科工作者”。

新任警察协会会长伍海波表态将带领警协全体会员及特邀研究员:一是把握政治方向,紧跟形势需要,立足于警务实战。警察协会要紧紧围绕公安部“四项建设”、省厅“六大专项”行动和梅州市局“客都民意警务”工作部署,创新警学理论研究,努力为公安事业的发展服务;二是践行协会宗旨,加强自身建设,服务于公安工作。警察协会必须紧紧围绕为人民警察服务、为公安工作服务、为平安建设服务,锐意创新,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三是发挥社团优势,开拓工作空间,致力于求是提质。要为公安工作的发展、改革和创新献计献策,要为树立人民警察良好形象等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要为民警提供法律服务、心理咨询、解危济困等方面的帮助,把警协真正建成民警可信赖、可依靠的“警察之家”。

兴宁市公安局政委、警协名誉副会长谢郁斌代表兴宁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长、警协名誉会长温启龙讲话。强调,一要坚持办会宗旨,全面开创警协工作。希望警协在局党委的领导下,切实履行“团结、服务、自律”的宗旨,严格按照协会章程办事,努力发挥参谋助手、拾遗补缺的作用,真正做到为公安工作和广大公安民警服务;二要深化警学研究,不断提高学术水平。警协要坚持把开展和组织协调公安理论研究,推动公安事业的创新发展作为第一要务,警协要结合公安部提出的“四项建设”要求,省“六大专项”行动、梅州市“客都民意警务”战略,进一步深化警学理论研究,,切实为公安工作、打击犯罪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支撑;三要加强规范管理,不断提升队伍战斗力。希望警协要本着“抚慰警心、救助伤残、激励斗志、凝聚警心”的宗旨,不断提高本金的“造血”功能,确保救助金在安全、增值、高效的前提下开展各项优抚救助工作,尽力将这项“警心工程”办实、办好。

梅州市警察协会会长谢基建肯定了兴宁警协6年来取得的突出成绩,同时希望兴宁警协要加强学习,内强素质,把公安机关维护社会稳定的主导作用和警察协会作为社团组织的有益补充作用统一起来,为构建和谐社会尽职尽责;要紧跟形势,全力服务,要为公安工作服务,为人民服务,为公安民警服务;要突出主题,加强调研,要以创新社会管理为抓手,以“客都民意警务”为依托,加强“三个注重”建设,着力解决基层基础、主动预警、快速反应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制约着工作发展的薄弱环节,为提升公安工作能力、提高队伍战斗力提供有力的支撑。(彭国通 温永康)

转载请注明“转自兴宁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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