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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春节期间我市社会治安平稳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5-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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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市公安机关广大公安民警放弃休息,坚守岗位,全面落实各项维稳安保工作措施,确保了我市社会治安秩序良好,人民群众在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气氛中欢度新春佳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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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安保工作万无一失,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未雨绸缪,及早部署,紧密结合“安宁·15”行动,认真组织开展节前清查整治统一行动和安全大检查,全面消除治安、消防、交通等安全隐患。出入境、交管、户政等服务窗口,启动证件办理高峰预案机制,积极采取措施应对节前办证高峰,方便春节返乡等群众快捷办证。同时,在城区开展网格化责任区大巡防,抽调局机关警力与城区派出所结对巡防、责任捆绑,有针对性采取车巡或步巡、武装巡逻或便衣巡逻等形式,全面加强城区及周边区域治安防控力度,进一步提高群众见警率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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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日期间,市公安局落实24小时值班备勤力量,加强节日期间的治安巡逻和值班备勤工作,随时应对突发情况。刑侦、治安、巡警及其他警种、派出所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强化对城区及周边地区的社会面控制,全力压发案、破现案,形成严打高压态势,有力地震慑犯罪。交警部门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加大对城区主要街道及商业网点周边道路的交通疏导力度,从严查处客车超员、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特别是在神光山景区安保中,市公安局专门研究制定详细的安保方案和措施,加强安全隐患排查,严密巡逻防控和交通保障,及时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了景区游客安全、治安平稳、道路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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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统计,2月18日至24日,市公安机关共出动警力3500多人次,接处刑事、治安、交通事故等各类警情591起,实现全市无群体性事件、无重大治安灾害事故、无恶性刑事案件、无重大交通事故,社会政治稳定,治安秩序良好,为全市欢度春节创造了一个安全有序的良好环境。(何旭东 温永康)

转载请注明“转自兴宁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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