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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办:认真履行部门职责 扎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市编办 发布时间:2015-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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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兴宁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共兴宁市委兴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兴宁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兴发〔2014〕10号)要求,市编办认真履行部门职责,扎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

一、认真领会精神,明确工作重心

市编办按照《兴宁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扎实做好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具体工作,多次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关于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相关文件,对改革的具体要求、主要任务、各项步骤及调整内容进行深入解读,准确把握改革精神,将本轮机构改革政府工作部门的 三定 方案印发工作列入2015年机构编制工作重点。

二、精心组织,召开 三定 培训会议

为推进涉及机构调整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三定 规定制定工作,市编办专门召开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部门 三定 工作培训会议,明确市政府部门 三定 工作的重点,一是围绕转变职能这个核心,落实职能定位;二是着力理顺部门职责关系,解决职责交叉问题;三是坚持权责一致原则,明确部门责任;四是优化整合内设机构,严格核定机构编制。培训会议重点讲解了制定市政府工作部门 三定 规定的注意事项,并分类讲解市政府工作部门 三定 的具体《式样》,要求各单位按照 三定 工作要求,认真做好本单位的 三定 规定制定工作,确保机构改革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协调配套,统筹推进相关改革

一是深化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按照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进一步理顺政府与事业单位的关系,推进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稳步推进分类改革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方案印发工作。加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和监管服务,完善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制度。继续抓好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二是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规范农业行政执法机构设置,减少行政执法层级,健全执法体制,建立权责统一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制。三是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市场在公共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优化交易流程,降低交易成本。四是按照省、梅州市的工作部署,结合控编减编的有关要求,优化整合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五是扎实做好清理规范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工作。

转载请注明 转自兴宁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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