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推进我市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弘扬生态文明理念,增强全市公众环保意识,近日,市环保局联合市委宣传部发出通知,在全市组织开展题为 依法保护环境,共建美丽兴宁 环保宣传月系列活动。
据了解,2015年我市环境宣传月活动时间为5月25日一6 月25日。期间,市环保局将联合有关单位以新《环境保护法》和《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为重点,组织纪念 六 五 世界环境日主题宣传活动,开展公众参与互动的环保开放日主题活动;联合邮政部门开展环保普法进万家活动,深入宣传新《环境保护法》和《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以环保宣传进农村,开展农村环保专题宣传活动。
根据通知要求,各镇(街道)、市直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紧紧围绕我市环保中心工作,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以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相结合,新闻曝光与正面宣传相结合,新闻报道与公益广告相结合等方式,大力加强对环保法律法规知识和我市正在开展的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等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市民环保意识,为兴宁生态环境保护和推进我 创模 工作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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