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餐饮安全监管处吴有声处长率检查组到我市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飞行检查。梅州市局刘均副局长及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人陪同检查。 检查组先后深入到学校食堂、酒店等餐饮服务单位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是否有效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各项规定;是否严格按照餐饮服务许可范围经营;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培训合格证;是否配备符合要求的设施设备;流程布局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落实食品原料和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登记制度;是否按要求进行食品粗加工、制作、贮存、食用油及大米经营使用等。 从检查情况来看,各受检单位落实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各项制度,建立了台帐、操作流程符合规范,同时发现个别单位使用大米检测报告不齐、食品留样数量不足等问题,检查组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要求立即整改。 现场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反馈了相关情况,对我市的食品安全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我市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有效地保障了群众的饮食安全,希望我市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提高餐饮服务单位的守法意识和安全意识,为群众创造一个安全、放心的饮食消费环境。 转载请注明 转自兴宁市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