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市司法局、市普法办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应邀在广东电网梅州兴宁供电局举办“2015年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培训班”,培训班由供电局有关负责人主持,市司法局干部、法学硕士李文兰同志主讲,该局全体管理人员共100多人参加。 培训班上,主讲人围绕“如何防范和规避电力行业法律风险”为主题,采取通俗易懂、图文并茂的方式进行讲解,内容详实,涵盖电力行业的法律法规、归责原则、证据收集等法律法规知识以及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供用电合同纠纷案件、与农电工相关的纠纷案件,过程生动具体,既有法律条文的阐述,又结合实际案例剖析;并在培训过程与参训人员互动,让大家对相关知识加深了解。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参训人员的法律意识,提升参训人员依法行政、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有力推进依法治企。
据悉,市司法局、市普法办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开展依法治市的法治宣传活动,重点在企业,从生产经营、规范制度、职工学法等方面,通过制作法治宣传栏、派发宣传资料、张贴标语、挂横幅、上法制课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为我市“三园一区一基地”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转载请注明“转自兴宁市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