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支持IPV6  丨     丨   繁體  丨   RSS订阅
首页 > 今日兴宁 > 部门动态

司法局:强化督查 确保民生实事落到实处

--司法局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督查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5-08-06
[字体:  ]

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是今年省、市、县三级确定的十件民生实事之一,按照省委胡春华书记 切实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防止走形式 的要求以及省司法厅和梅州市司法局的工作部署,7月27日至8月3日,兴宁市司法局组成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检查组,由局领导带队,深入全市20个镇(街),开展专项督查,发现问题、查找不足、总结经验,确保这一民心工程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督查组深入镇、村实地检查,通过 查、听、访 等方式,查阅文件、工作日志、台帐资料;召开座谈会,听取司法所工作汇报,当地党委政府的意见建议;实地走访村(居)委干部和村民,察看法律顾问律师工作室硬件建设情况,听取村干部和群众对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及法律顾问律师进村开展工作的评价,了解工作推进实施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从督查情况来看,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得到各级领导和群众的普遍认同,全市491个村(居)实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基层依法治理得到加强,村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水平得到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得到增强,基层矛盾纠纷、民转刑案件逐步减少。但是也存在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与群众期望有差距,律师工作公示制度、评价考核制度不够健全和规范等问题。

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进行了现场反馈,要求司法所及时整改,督促驻村律师按时进村服务。对一些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总结推广和表彰,并要求各司法所加强沟通协调,相互学习,相互借鉴,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深入开展。

转载请注明 转自兴宁市人民政府网

站群导航
  • 党群部门
  • 政府部门
  • 乡镇街道
  • 梅州网站
  •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