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公路局路政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时,发现226省道叶塘镇路段有多户村民在公路路肩摆卖龙眼水果,如果该违法行为不及时制止,首先会影响过往司机、行人的视线,容易引发交通事故、造成交通拥堵等危害,其次对当事人的自身安全也存在隐患。 路政执法人员立刻上前制止这一违法行为,起初他们并不理解,不配合工作,相互观望不愿撤离。执法人员耐心地说服教育,向他们宣传《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认真讲解在公路上设点摆卖的严重危害性,可能引发交通事故、危害自身安全等,使他们终于认识到这种行为的错误,消除了抵触的情绪,并保证以后再也不做如此危险又妨碍交通秩序的行为。在路政人员的帮助下,很快将摆放在路肩上的摊点、龙眼清理干净,及时制止了占道经营违法行为,保障了公路的安全畅通。当日共劝离和制止违法占道摆摊设点8处,向沿线群众派发放宣传单500多份,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在此呼吁公路沿线群众,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自觉遵守交通、公路法规,不要在公路上摆摊设点;过往司乘人员不要随意在公路边停车购买物品,共同维护交通秩序,保障道路安全畅通。(黄跃新) 转载请注明“转自兴宁市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