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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办:我市召开推行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培训会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市编办 发布时间:2015-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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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日上午,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根据梅州市、兴宁市关于推行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动员会的部署和要求,我市组织召开推行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业务培训会,市编制权责清单工作审核小组成员、市直有关单位分管权责清单工作的领导和业务股长及市编办全体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编办负责人对推行市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工作谈了几点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市编制权责清单工作审核小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市编办分管领导对权责事项清理工作作了具体培训。

会议指出,我市要在两年内实现如下目标:一是今年底前完成市政府工作部门、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政府工作部门与党委工作部门合署或挂牌单位(市监察局、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外事侨务局)的权责清单公布工作。二是明年底前完成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权责清单公布工作。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推行权责清单工作时间待上级研究决定,最迟明年底前完成。

会议强调,推行权责清单制度的主要任务一是梳理现有行政职权。各部门要对照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部门 三定 文件和上级重心下移的事项等,对梳理出来的职权事项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其他等10项类别进行分类,逐项列明职权名称和依据、行使主体等内容,汇总形成部门行政权责清单目录。二是编制职权运行流程图。对保留的行政许可职权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明确每个环节的承办机构、办理要求、办理时限等。三是制定监管标准和措施。按照放管结合、依法监管、公正透明、社会共治的原则,制定科学有效的市场监管规则、流程和标准,向社会公开。

会议要求,市政府工作部门作为行政职权的主要实施机关,是推行权责清单制度的重点,市直各有关单位要对照任务要求,把握时间节点,倒排工作进度,逐级落实责任。市政府督办室、市编办、市监察局等部门将联合开展督查,确保年底前向社会公布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

转载请注明 转自兴宁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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