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工作,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近期,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会同教育局组成两个联合执法检查组,对全市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进行了 拉网式 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的重点包括各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品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阳光厨房 建设进展情况,量化分级管理情况,食品安全管理员配备情况,以及食品和食品原料的采购和贮存、食品原料的粗加工、热菜制作、餐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以及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情况等方面,督促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要及时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从检查总的情况看,大部分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负责人和食堂从业人员主体责任意识有所提高,都建立健全了各项餐饮安全管理制度并有效实施。但检查中也发现个别食堂安全意识不强,对学生食堂疏于管理,采购原料索证索票不全,食品进货验收台帐记录不规范,食堂从业人员未能及时进行健康体检,食品留样工作不到位。针对存在的问题执法人员提出整改落实措施,要求按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 据统计,此次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300多人次,检查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150家,发出现场检查情况表 150份。 转载请注明 转自兴宁市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