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上午,梅州市环保局副局长张文化率领梅州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检查组来我市调研创模工作,副市长陈日新,以及环保、水务等市直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了活动。 据了解,今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梅州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突出重点。开展了合水水库上游生猪养殖污染整治行动,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保护工作。市财政拨出720万元,深入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同时,我市大力推进城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整治燃煤锅炉33台,积极淘汰落后产能,优化产业结构,强化环境监管执法,加强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清理。 通过听取汇报,梅州市工作组对我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给予肯定,希望我市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日常宣传力度,定期检查,统筹推进“创模”工作;要对照任务,查缺补漏,有序推进;要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逐步深入推行,为实现梅州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转载请注明“转自兴宁市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