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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酒后大闹派出所 拘留所过大年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6-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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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罗岗镇溪庄村村民陈某群酒后在派出所里大闹天宫,踹坏铁门、辱骂民警,不仅对民警的劝阻无动于衷,最后竟然还把1岁多的小孩丢在派出所里。目前,该男子陈某群因毁坏公共财物被公安机关处于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只好在拘留所里过大年。

1月25日深夜,罗岗派出所在辖区溪庄村扫黄行动中抓获涉嫌介绍卖淫嫖娼的某浴室业主沈某连,并依法对其处于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同在该镇溪庄村开温泉浴室的陈某群与沈某连的丈夫陈某是堂兄弟关系。陈某群见自己的堂弟媳被抓后,一直愤愤不平。

26日凌晨4点左右,陈某群借酒壮胆,与其堂弟陈某带上他自己1岁的孩子赶到派出所要人。到了派出所门口后,陈某群一脚把派出所的铁门踹坏,然后持续踹门并大声嚷嚷。随后他们一边以小孩需要哺乳为借口,一边大声谩骂、威胁民警,要求派出所将沈某连放了。在折腾1个多小时后,陈某群不仅不听民警的劝阻,并丛恿其堂弟陈某把怀着的婴儿丢在派出所后离开。

该所民警在无奈之下,只好先照顾好他们留在派出所的婴儿。随后,民警经过调查核实,沈某连的孩子已经一周岁半,并不在哺乳期内,陈某群等人的行为纯粹是借酒闹事,还公然毁坏派出所的公共财物,严重扰乱了机关单位的办公秩序。当日早上6点多,陈某群和陈某回到派出所里接孩子,民警遂将借酒带头闹事并故意毁坏公共财物的陈某群抓获,并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转载请注明 转自兴宁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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