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上午,我市2016年“梅州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会议在环保局召开。会议由环保局分管创模工作的负责人主持,市府办副主任石战宇,市创模办、全市创模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及业务人员共50多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了梅州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工作要求,认真分析了当前我市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下一步的工作思路。为迎接2017年国家对梅州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验收,2016年是梅州市环保创模的攻坚之年,对照“环保创模”的指标要求,我市创模的各项工作目前还相对滞后,主要问题是各项台帐收集不完整,各成员单位的业务不熟悉,责任心不够强。会议要求,创模各相关单位必须于3月20日前将创模的台帐资料纸质版报送到市创模办。 会议强调,我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是梅州市创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区,打响生态品牌的一块重点名匾,对提升我市生态环境质量具有非常重要意义。我市对“环保创模”工作做到领导重视,专门成立了由市长亲自挂帅的“环保创模”办公室,抽调了相关单位的业务人员负责日常工作。为全力配合梅州成功“创模”,各相关单位必须做到一是领导要重视,各成员单位也要按照市“创模”的要求成立创模领导小组;二是责任要落实,按照指标要求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人员;三是要以学提能,各单位要加强与梅州的沟通联系,加强对“创模”的业务培训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四是要加强督办,市政府督办股日常要加强对各单位“环保创模”的督办工作,对工作不落实的要严肃问责。 转载请注明“转自兴宁市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