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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组织开展“3.15”消费维权系列宣传活动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兴宁工商局 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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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凝聚社会消费维权合力,增强广大消费者的法律法规意识和识别真假商品的能力,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3月15日,市工商局、消委会联合质监局、食药监局、供电局等14个职能部门和企业,在工商大厦门口开展以 新消费,我做主 为年主题的纪念宣传 3 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

活动中,相关部门设立宣传点,向市民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咨询等工作,向群众派发各类宣传资料1.3万多份,现场曝光27件假冒伪劣商品,参与活动的群众达820多人次,现场接受消费者咨询62件次,受理消费者投诉3宗。活动当天,市工商局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在新陂鸡麻颈垃圾场对去年以来查获的假冒 红牛 饮料、假冒日化用品、假冒香烟和假劣食品药品等一大批假冒伪劣商品进行了集中销毁,市场标值33.2万元。

据兴宁市工商局负责人介绍,2015年以来,工商部门突出消费维权为民办实事的窗口作用,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15件,成功调处115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0.17万元,其中3件案例入选梅州十大消费维权案例。今年,该局将围绕 新消费 我做主 年主题,倡导消费者树立科学消费理念,以监督商品质量和服务、农村消费维权、深化消费维权体系建设等方面作为维权重点。同时加强执法联动与协作,建立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广大群众、企业主体共同参与的消费维权协同共治新格局,营造让消费者 做主 的良好环境。

转载请注明 转自兴宁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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