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上级对企业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的文件规定,有效防止冒领或骗取基本养老金现象的产生,确保社保基金安全运转,市社保局多措并举抓好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工作,确保了此项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及早谋划,提前部署。我市外出人员多,很多离退休人员随子女长期在外居住,逢重大节日才回来小住。市社保局针对实际情况,从1月份起就把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工作作为全局的主要工作之一来抓。 二是扩宽平台,加大宣传。市社保局多措并举做好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通告发布工作。在市社保办事大厅、养老金代发银行指定网点、镇村社会保险信息公开栏进行张贴;利用电视台、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利用市社保官网、 兴宁社保 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同时,印制《年审须知》、《如何使用二代社会保障卡的温馨提示》等宣传资料,使离退休人员进一步了解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及社保卡使用方法。 三是加强业务学习,提升服务水平。市社保局通过对核发部门工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升业务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增强服务意识。认证期间,待遇核发部门全部窗口开通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服务工作,对于前来认证人员,坚持做到服务至上,及时认证。在社保局办事大厅设置政策咨询及导引台接受广大离退休人员政策咨询和办事指引,设置便民服务点为广大离退休人员提供茶水服务等。 四是全力扩宽渠道,提高服务质量。市社保局进一步联合邮政储蓄银行、广发银行做好资格认证工作。在去年18个银行网点的基础上,今年新增加广发银行兴宁支行及其网点,大坪、坜陂、罗浮、水口邮储银行等5个网点进行认证工作,基本覆盖所有乡镇,更加方便广大离退休人员就近办理认证,减少来回奔波的麻烦。同时,以居住地拓宽认证办法,在梅州市内居住的,持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原件到居住地社保局或指定的银行网点进行认证,确因行动不便的,可委托亲属到居住地社保局进行认证(携带委托书、本人及委托人的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在省内市外居住地,持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原件,到居住地社会保险机构就近办理异地协助认证手续;在省外居住的,可在社保局网站下载《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认证表(个人)》,到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协助认证后,寄回参保地社保局。 转载请注明 转自兴宁市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