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和全省农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市农业局全面落实助耕保耕措施,抢抓有利农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早稻稳定面积、提升品质、提高单产、增加总量,确保今年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同时,市农业执法大队(设在市农业局)和工商、质监等部门加强协作,加大对种子、农药、肥料等农业生产投入品的执法检查力度,维护了农资市场的良好秩序,有效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从而大大加快了早稻种植任务的完成。 据统计,到4月13日,我市早稻种植总面积33.6万亩,现已完成95%早稻种植任务,我市春耕生产工作进展顺利。 转载请注明“转自兴宁市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