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梅州市政府领导批示精神,在接到兴宁市安委办的通知后,兴宁市质监局迅速开展露天特种设备安全排查行动:一是要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通知各使用单位立即开展自查,在持续降雨季节,加强安全隐患排查的频次,发现问题立即采取停产措施进行整改,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二是认真梳理出我市露天使用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和设备种类,组织安全监察员到使用单位进行全面安全隐患检查。至目前共检查了我市7家气体充装单位、2家加气混凝土彻块生产企业、2家娱乐场所和1家高速公路工程公司露天使用的56台特种设备,经排查,设备运行正常,未发现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转载请注明 转自兴宁市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