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为保障我市农资质量安全和保护农业生产秩序,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会同叶塘镇人民政府对当地主要农资经销企业进行例行检查。 此次行动共涉及农资经营门店3家,经检查发现,部分农资经销商存在销售过期农药、无证经营和擅自拆包销售种子、销售台帐不健全、农药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等问题。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对过期农资和违法违规销售的农资产品进行封存没收,并责令相关经销商限期整改,督促经销商落实农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让群众吃上放心的农产品。 转载请注明 转自兴宁市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