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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局:我市组织开展新修订《种子法》培训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兴宁市农业局 发布时间:2016-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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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农业局举办了为期一天的全市贯彻新修订《种子法》培训班。市农业局局综合执法大队、政策法规股、种子管理站等相关股室人员、各镇生态经济发展中心主任、种子企业代表、部分种子经营户共100多人参加了培训。

据悉,今年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颁布实施的第一年。新《种子法》共10章,94条。该法以发展现代种业、保障粮食安全、保护农民利益为宗旨,涉及18个主要方面的制度,对种质资源保护、育种创新体制机制、品种审定和登记管理、植物新品种保护、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种业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范,对科研育种、种子生产经营管理、种子监督管理等制度进行了重大修改。

这次培训聘请了法律专家对新修订《种子法》的相关条款进行具体解读,并给参训人员发放了一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资料。参训人员纷纷表示专家讲课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今后一定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知识技能,严要求,高标准,不断规范我市种子经营市场和种子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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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请注明“转自兴宁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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