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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信局:我市圆满完成“十二五”节能任务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市经信局 发布时间:2016-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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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梅州市对各县(市、区)政府2015年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结果进行了通报,兴宁市以91.9分,获得2015年度各县(市、区)政府节能考核第一名。至此,5年来我市以两次 第一 、两次 第二 的优异成绩为 十二五 节能工作画上圆满句号。

十二五 以来,我市产业结构不断调整优化。工业企业规模持续扩大,淘汰落后产能任务提前完成,商贸物流蓬勃发展,电子商务异军突起,精致高效农业建设如火如荼,2015年我市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后为26.9:25.3:47.8,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每年都呈上升趋势。

十二五 以来,我市工业企业节能成果喜人。重点用能企业累计完成节能量3.9万吨标准煤,完成电机能效提升1.68万千瓦,超额完成梅州市下达任务。骨干企业在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节能技术改造等方面共获得省级财政资金1000多万元支持。兴宁市联发纺织有限公司成为梅州市唯一一家被省经信委、省科技厅认定为 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 的企业。东莞石碣(兴宁)产业转移工业园大力扩能增效,开展园区循环化改造,顺利入选省园区循环化改造试点,成为梅州市两家园区试点之一。我市工业企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快,向高效低耗新型工业化道路不断迈进。

十二五 以来,我市公共领域节能成效斐然。交通领域大力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2015年新增上牌的纯电动客车274辆,其中已运行197辆,新建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站2个,安装使用充电桩37套。绿色建筑不断发展,兴宁市永泰华庭住宅小区被省房地产行业协会认定为 广东省绿色住区 。公共机构严格控制能源消费量,每年综合能耗持续下降,兴宁一中实施校园综合节能改造,成为梅州市唯一一家国家第二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创建单位。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迈向新台阶。

成绩代表过去,未来任重道远。技术,资金,人才、体制等诸多问题将持续影响 十三五 节能工作开展。我们需鼓足后劲,转变方式,挖掘潜力,补齐短板,积极适应新常态迎接 十三五 新挑战,超前谋划、主动作为,继续开创节能工作新局面。

转载请注明 转自兴宁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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