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兴宁市工商局成功调处一宗房屋封顶疑存质量问题的消费投诉,帮助消费者与公司之间达成和解协议,得到消费者的赞誉。 9月19日,兴宁市工商局接梅州民声转交的投诉,投诉人薛先生称其于2016年7月下旬用兴宁市某混凝土有限公司的混凝土进行房屋封顶,倒置后精心保养,但是15天后下模发现整个棚面都是湿的,70%的地方有水珠滴落。当事人多次和公司进行协商但都未果,故请求工商部门帮助其要求公司赔偿由于质量问题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接到投诉后,工商人员当天下午立即到实地进行查看并向当事人了解事情的经过,并且到兴宁市某混凝土有限公司的经营地了解相关情况。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各执一词,经过工商人员综合分析,产生这种情况是因为当事人未按照该公司的技术人员规定的保养时间进行保养,使浇筑混凝土首次保养不及时,导致楼面裂缝。当事人由于对混凝土材料的不了解,导致错过了最佳的保养时间,而该公司并未告知当事人什么时候是最佳的保养时间,没有尽到告知的义务。在工作人员的宣传教育下,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公司协助薛先生维修该楼面,付给薛先生用于该楼面维修所用的材料款1000元,而薛先生则承担维修的人工费。对于调解结果,双方均表示满意,并现场签订了调解协议。 为此,工商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一是消费者要购买信誉好的品牌水泥,注意保管好水泥购货票据、样品和外包装,以便于维权;二是特别提醒农村私人建房的消费者,在购买水泥时要详细询问清楚经销商水泥的用量配比方法,并严格按操作规范施工;三是加强对经销商的业务培训,在销售时应明确告知用户水泥的性能及配比方法,以免用户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转载请注明 转自兴宁市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