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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情感抚伤痛 法理化纷争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兴宁司法局罗岗司法所 发布时间:2016-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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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经过多次调解协商,一桩因职工工伤死亡而产生的赔偿纠纷案在罗岗司法所和红星村调委会的共同主持下,以调解方式圆满解决,死者家属获得工伤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补助金等累计838000元,抚慰了死者家属的悲痛情绪,用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也得以维持。

罗岗镇红星村民陈某在梅州市畲江工业园某织造公司务工。2016年6月8日,陈某在工作时不慎被倒落的货物砸伤,事发后厂方及时组织人员对其进行抢救,并将其送往梅州市人民医院进行救治,但最终抢救无效死亡。噩耗传来,死者家属痛不欲生,手足无措。红星村委会和罗岗司法获悉后,主动深入陈某家中,做好安抚工作,稳定家属情绪,同时积极与厂方取得联系,商谈赔偿事宜。

在镇村两级调解员多次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析之以法的劝解下,劳资双方充分认识到调解结案的积极意义,同意以调解方式解决善后赔偿事宜,但在死亡赔偿金的数额上存在较大分歧。为使调解工作顺利进行,避免双方因诉讼带来的成本和风险,调解人员仔细查阅工伤赔偿相关法律法规,逐项计算赔偿数额,并向双方详细地解释了相关的法律规定,同时建议双方如对调解人员计算的赔偿项目和数额存在异议,可以向律师、社保中心就死亡赔偿金、保险赔偿数额等进行咨询。

在调解人员耐心地说服下,双方最终达成协议,纠纷得到妥善解决,有效维护了死者家属的合法权益。整个过程死者家属没有出现上访或妨碍企业生产等过激行为,切实保障劳资双方的正常生活、生产秩序。

转载请注明 转自兴宁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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