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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省环保厅来兴开展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环保局 发布时间:2016-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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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8日,省环保厅检查组来我市现场检查2017年度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副市长陈日新、梅州、兴宁两级环保局及我市相关部门负责人等陪同参加。

检查组一行分成现场组和资料组,分别对我市生态环境质量监测、饮用水源保护、生态工程建设和生态补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等情况进行详细了解、调查、核实。现场组通过到合水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福兴梅子村碳汇林生态工程等进行实地察看,详细了解我市的生态环境状况和建设情况;资料审核组查阅了我市上报国家考核的自然生态指标、环境质量监测数据资料、生态环保投资及生态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情况等相关台帐,对我市2017年度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予以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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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合水水库饮用水源)

现场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在市环保局五楼会议室召开反馈会。反馈会上,省环保厅专家一致认为我市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领导重视,生态保护措施得力、生态工程建设投入大、环境质量监测工作科学、严谨,就我市2017年度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提出了四点意见:一要提高认识,始终坚持生态保护优先,兴宁市自从2012年列入国家重点生态县域以来,每年生态环境质量进行国家考核,通过考核将获得国家生态补偿资金,保护良好的生态也等于发展了生产力;二要坚持绿色发展,重点发展生态工业、生态农业和生态旅游业;三要落实好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环保责任,进一步严把环保审批关,加强对企业的环保日常监管,做到坚守环保底线不动摇;四要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质量考核机制,加强部门协调联动,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涉及的部门多,环保部门要发挥主动性,各职能部门要按照考核工作要求,认真做好生态考核相关资料填报,把握时间节点,在10月底前提交考核资料上报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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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反馈会)

转载请注明“转自兴宁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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