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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龙田工商所快速调解农资纠纷受赞扬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兴宁市工商局 发布时间:2016-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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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兴宁市工商局龙田工商所联合农业等部门妥善调解农户罗某因用药不当造成的农资纠纷,得到农资经营户王某和农户罗某的好评。经营户对工商部门秉公执法,实事求是,积极维护经营者的权益表示赞扬,特赠送一幅锦旗。

龙田所受赠锦旗.jpg

2016年9月29日,该所接到一农户罗某投诉因农药导致禾苗发黄的问题,被投诉经营户为龙田镇农业技术服务站王某。接到投诉后,该所立即到王某经营的门店进行调查了解,同时经龙田工商所牵头联系,于9月30日,市农业局、工商所、农业站工作人员来到罗某农田里进行实地调查。经农业局技术人员核实,农户使用的八种农药中,草铵膦(200克,除草剂)是造成水稻枯黄的主要原因。原来是由于农户知识水平低不识字,在喷药过程中,误将一瓶草铵膦与其他农药混在一起喷洒,造成水稻枯黄,因此农业部门鉴定农户罗某要负主要责任。

经过工商所工作人员的多方调解,农户罗某认识到是由于自己失误造成禾苗发黄,应自己承担责任,并因农药问题对经营者王女士造成的不良影响,向王女士道歉。经营者王女士同情农户的实际困难,自愿给予农户罗某人道主义补助。该所鉴于农户罗某家庭困难,损失较严重,争取农业等相关部门的支持,给予农户罗某农业保险补助。此举,得到经营者和消费者的一致好评,既维护了消费者的权益,又维护了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转载请注明“转自兴宁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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