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推进我市创建广东省卫生城市工作,结合省卫监所《关于印发2016年广东省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市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生产经营行为。近日,市卫监所组织监督员开展了为期2天的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行业专项监督检查。重点对全市3家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作业场所的选址、工艺流程布局、清洗消毒设施的配备,卫生管理制度、出厂产品自检和送检制度、购用消毒药索证索票制度的执行,产品包装标识标签和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等主要环节进行了监督检查。 据悉,受检的3家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均配备了与生产成正比的专业清洗消毒设备,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基本能执行各项消毒单位管理制度,按照餐饮具集中消毒工艺流程规范作业;委托市疾控中心随机抽取共45份样品,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但目前受检的3家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受市场经营规模等因素影响,仍未配备产品自检设备和检验人员;特别是个别单位仍存在生产场所总面积未达到国家卫生设置标准、购用消毒药索证索票制度的落实不到位等不容忽视的卫生安全隐患问题,卫生监督部门对此提出了限期整改要求。 此次专项监督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2人次、下达责令限期整改卫生监督意见书3份,进一步提高了我市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行业意识,为广大群众餐饮具消费卫生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 转载请注明“转自兴宁市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