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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社矫人员“变身”环卫志愿者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兴宁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7-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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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社区矫正人员教育改造,结合当前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日前,兴宁市司法局社区矫正股、兴宁市人民检察院监所科工作人员组织宁中镇辖区内的18位在管社区矫正人员参加环境卫生整治公益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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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在兴宁市司法局局长何伟洪同志的带领下,依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对社区矫正人员(缓刑、假释、暂于监外执行刑犯)进行了一个多小时警示诫勉谈话,随后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到宁中镇社会福利院参加环境卫生整治公益劳动。

活动过程中,社区矫正人员表现出了很高的积极性,人人不怕脏,不怕累,更没有逃避劳动的现象出现。借此次机会,司法局还组织慰问了福利院的入住老人,为他们送去一批粮、油、水果等物品,以此感召社区矫正人员

通过本次活动,增强了社区矫正人员的遵纪守法意识、劳动意识、服务群众意识,强化了社区矫正人员的社会公德和社会责任感,有利于促进社区矫正人员改正不良心理和行为,重新回归社会,受到了普通群众和社矫人员的“双好评”。

转载请注明“转自兴宁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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