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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和质监局:节前购物须谨慎 应节商品多瞧瞧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兴宁市工商和质监局 发布时间:2017-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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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春佳节近在咫尺,年味渐浓,市场进入节前消费高峰期,大多消费者往往受中国过年喜庆的传统影响,不计较价格豪爽消费、疯狂购物,却忽视了质量、安全和售后服务等关键性问题,掉进商家的促销陷阱。兴宁市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面对商家种类繁多、琳琅满目的各类年货商品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选择正规场所,索取购买凭证。 消费者选购年货时要到正规商场、超市选购,自觉向商家索要发票或者购物凭证,要仔细审核发票上载明的内容,切勿在无证摊点、流动摊贩处购买,不给不法商家可乘之机,谨防商品出现问题后,给自己日后维权留下隐患。

二 、按需购买年货,看清包装标识。无论在网上商城还是实体商场,一些经营者会采用打折促销的方式,消费者切忌盲目、冲动、跟风购买,造成浪费。购买时要注意包装标识、查看产品外包装是否整洁,若出现漏气、胀袋、包装破损或感观异常等现象时,请不要购买。

三、购物货比三家,谨防虚假打折。 在购买年货时,最好货比三家,谨防商家 先升后降 、 明降暗升 的虚假打折。年货市场中常见的营销手段,很多商家都会打出 满几百返几百 、 买几百送几百 等促销活动,市民在购物前,须仔细咨询清楚活动细则,避免掉入 券中券 、 循环消费 等陷阱。

四、网购年货食品,谨防商品过期。网购快递年货成为当下比较流行的一种消费方式,由于节日期间较为繁忙,物流可能比平时慢,一旦所买商品不合适,退换会不方便,网购时最好提前与商家或快递公司服务网点沟通,算好时间差,以防耽误收货或网购的食品过期。    

兴宁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2017年1月20日

转载请注明 转自兴宁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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