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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和质监局:我市开展“3·15”系列宣传活动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兴宁市工商和质监局 发布时间:2017-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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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凝聚社会消费维权合力,增强广大消费者的法律法规意识和识别真假商品的能力,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3月15日,市工商和质监局、市消委会联合食药监局、供电局等14个职能部门和企业,在文化广场开展以“网络诚信 消费无忧”为年主题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市政府副市长朱志勇及市工商和质监局主要负责人等领导参加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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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中,市工商和质监局等相关部门设立宣传点,向市民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咨询等工作,向群众派发各类宣传资料1.4万多份,现场曝光63件假冒伪劣商品,参与活动的群众达1200多人次,现场接受消费者咨询102件次。活动当天,市工商和质监局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在新陂鸡麻颈垃圾场对去年以来查获的假冒“红牛”饮料、假冒日化用品、假冒香烟和假劣食品药品等一大批假冒伪劣商品进行了集中销毁,市场标值222.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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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统计,2016年以来,市工商和质监局突出消费维权为民办实事的窗口作用,共受理消费者投诉88件,成功调处88件,接待消费者来访来电咨询586人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65.9万元,其中1件案例入选梅州十大消费维权案例。2017年,该局积极顺应和把握消费升级大趋势,树立以需求拉动供给为核心的新型消费维权理念,着力推进消费维权拓展工程,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激活经济增长内生动力,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创新驱动发展。今年消费维权工作将重点从三个方面展开:一是将围绕“网络诚信 消费无忧”年主题,推进互联网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对互联网广告开展重点整治。二是围绕放心消费环境,重点推进消费市场综合治理,加大经营活动中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查处一批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三是围绕维权社会共治,深化消费维权体系建设,同时加强执法联动与协作,建立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广大群众、企业主体共同参与的消费维权协同共治新格局。

转载请注明“转自兴宁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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