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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督导及“六类场所、十项必查”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兴宁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7-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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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今冬明春全市火灾形势稳定、深入推进“六类场所、十项必查”消防安全专项行动,12月19日上午,副市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曾招强同志率队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督导及“六类场所、十项必查”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市府办、公安、消防、安监、住建等部门负责人陪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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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高华路,检查组一行实地查看了一间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纸品厂的搬迁情况,要求辖区负责人要切实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在供销街市场和东岳宫市场,检查组实地查看了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台账资料是否完善等情况,现场测试了店员对火灾报警、室内消防栓和灭火器的使用情况。针对供销街部分店面出现使用煤气灶做饭、电线老化外露等消防安全隐患时,检查组要求相关单位负责人必须立即整改,切实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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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全力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及“六类场所、十项必查”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曾招强同志要求:一是认清形势,始终绷紧消防安全防控弦。要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充分认识当前消防安全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克服松懈麻痹思想,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抓好火灾防控工作。二是部门联动,硬化措施督导推进。各部门要充分发挥主管优势,强化大局意识,延伸管理,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深入火灾防控薄弱的重点地区进行彻底检查。三是加强检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要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建立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开展隐患自查自改,从源头上杜绝各种火灾防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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