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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学习贯彻市委全会、市人大会议精神,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篇章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兴宁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8-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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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9日下午,市司法局召开全市司法行政会议,学习中共兴宁市委十三届五次全会、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并总结2017年工作成绩,部署2018年工作,党组书记、局长主持会议。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职工共70多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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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司法局局长传达了中共兴宁市委十三届五次全会、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详细解读了《兴宁市政府工作报告》,号召全市司法行政干部职工迅速行动起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市委全会、市人大会议内容,以学促干,知行合一,将市委、市政府的决策要求落实到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中。

司法局局长在会上全面总结了我市2017年的司法行政工作,特别是在“七五”普法、社区矫正、人民调解、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等方面取得了一些新成果、新亮点,得到了上级部门和各级领导的肯定,并指出2017年的司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2018年,全市司法行政干部职工要根据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要求,固强补弱,创新创先,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切实做好市委、市政府部署的各项工作,全力推进司法行政工作。一是认真做好2018年十件民生实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发挥人民调解源头性预防作用,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二是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整合法律服务资源,提升法律服务质量,保障改善民生。三是深化社会普法宣传教育,推进普法教育工作,营造法治氛围。四是推进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和特殊人群管控工作,创新教育矫正模式,维护社会稳定。五是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不断夯实司法行政事业发展根基。六是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加大政治保障,打造过硬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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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后,司法局局长强调,新使命催人奋进,新征程任重道远,全市司法行政干部职工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改善民生、推进全面依法治市中的职能作用,为我市的全面振兴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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