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兴宁市消委会会同水口监督所成功调解一宗因消费者使用煤气灶而烧伤脸部、手部引起的消费投诉。最终消费者与商家签订了调解协议书,双方对调解结果都表示满意,特别是周围群众对兴宁市消委会和水口监督所及时认真负责的态度表示高度赞赏。 2018年3月20日,兴宁市消委会接到消费者委托人的电话投诉,称其于2018年2月12日在兴宁市新圩镇某店购买的某品牌煤气灶,于2018年3月19日上午使用时煤气灶着火,导致使用者脸部手部烧伤、大理石橱柜断裂以及天面破损,消费者要求商家赔偿产品费用、医疗费及伤者误工费等,双方未能达成一致协议。 兴宁市消委会接到投诉后,立即组织水口监督所工作人员到经营者店铺进行调查了解,经核实,消费者投诉情况属实,但双方当事人各执一词,消费者认为产品可能存在质量问题,要求赔偿也是合情合理,商家则认为在购买时已向消费者说明煤气灶使用情况,发生这样的事故极有可能是消费者自身操作不当引起的,在未认定产品质量存在明显缺陷前,不应承担赔偿责任,但愿意出于人道主义给予补偿。随后,兴宁市消委会、水口监督所的工作人员与商家到消费者的家里进行了当面调解,工作人员在掌握事实的基础上,通过认真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对双方当事人耐心细致的调解,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协议:1.乙方(经营者)一次性赔偿甲方(消费者)20000元(包括厨房的损失和医药费等一切费用);2、涉事的炉具乙方回收。3、甲方拿到赔偿后,双方不得再因此事产生纠纷。最终双方当场签订了协议书,并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安全小提示:家用燃气灶是涉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重要产品,与百姓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兴宁消委会提醒消费者选购家用燃气灶具,牢记六注意,1、应通过正规途径购买,并选择正规厂家和品牌的燃气灶具。2、包装、标识应齐全。包装应标明厂名、厂址、型号等,每台灶具都应有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灶具侧面板应有铭牌,铭牌上标注厂名、型号、选用气体及压力、热流量及生产日期等。3、家用燃气具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消费者在购买时应首先检查产品是否标有生产许可证号码,详细的产品生产许可证信息可登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政务网查询。4、选择有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灶具。有无熄火保护装置的鉴别方法保护装置主要为钢质感应针,一般安装在靠近小火盖火焰的位置,消费者购买是应该留意观察。5、安装和使用时应按说明书正确操作。使用后要及时清洁炉具,沉积的污垢易引起炉盖堵塞、产生红火、使灶面温度过高发生烫伤危险。停止使用时,要关闭气源。要定期检查燃气管道的气密性,并注意日常维护和保养。6、家用燃气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的使用寿命一般为8年,到期后应及时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