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梅州市司法局副局长罗永科一行3人到兴宁市司法局调研指导司法行政工作,兴宁市司法局局长、相关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陪同调研。 调研中,梅州市司法局副局长罗永科一行听取了兴宁市司法局局长关于近期司法行政工作的情况汇报,重点了解我市2018年十件民生实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司法行政机关外观标识内务规范建设等工作情况以及存在困难和问题。 罗永科根据汇报情况,对兴宁市司法局今后的工作提出了有关要求:一是切实按照上级要求,认真做好今年“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这项民生实事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源头性预防作用,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二是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有效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提升法律服务质量,着力在服务经济发展和改善民生工作中积极创新。三是司法行政机关外观标识内务规范建设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压力大,要对应文件要求,突出重点,分步进行,抓紧推进落实,力争早日完成。四是善于从全局高度、用长远眼光观察形势、分析问题,破解难题,积极作为,自觉担负起做好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重任。 随后,罗永科先后实地调研了兴宁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公证处、社区矫正管理局、兴田司法所、福兴司法所等,详细询问了工作开展情况,肯定了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并强调要逐一梳理此次调研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结合此次司法行政改革推进的契机,确保相关问题得到有效落实与解决。 最后,兴宁市司法局表示会全力完成上级司法行政部门部署安排的工作,确保每项任务落地成效,满足百姓群众法律服务的新期待、新需求,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和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