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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给全市老年朋友的一封信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2018-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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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老年朋友们:

你们好!敬老、爱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多年来,兴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老龄事业的发展,积极落实各项惠老政策,切实保障老年人权益,使我市老年人的物质和精神文化生活显著提升。

为进一步加强养老保障工作,提高老年人抵御风险能力,根据省和梅州市的统一部署,我市积极开展银龄安康行动。此项惠民工程旨在突破以往65岁以上老年人无法购买商业保险的年龄限制,有效化解老年人因意外住院而照顾护理费用不能由医保支付的难题。这项工程既有利于增加养老保障渠道,又能减轻政府和个人负担,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是一项惠民利民的民心工程。

此次银龄安康行动共投入180多万元为兴宁户籍60周岁及以上老年朋友每人购买一份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其中,60至79周岁非困难群体每人购买一份10元的意外伤害综合保险;60至79周岁困难群体和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购买一份20元的意外伤害综合保险,由此实现我市银龄安康行动的全覆盖。

购买的此项保险无需本人确认,如不幸出险,经治疗完结后,可到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具体办理所需材料及保障方案如下:

一、所需材料:出险人身份证、住院病历、入院记录、出院小结、发票(发票为复印件的需要提供分割单原件)、疾病证明、用药清单等。

二、联系电话: 0753-3399132 0753-3383899

三、保障方案

方案一

保障项目

保障金额

保险费

参保对象

保障

范围

意外伤害身故

(伤残)

3000元

10元/人年

兴宁市60-79周岁非困难群体

任何时间、任何地点

意外伤害医疗

200元

(0元免赔、80%给付)

意外住院津贴

10元/天,全年限180天

方案二

保障项目

保障金额

保险费

参保对象

保障

范围

意外伤害身故

(伤残)

5000元

20元/人年

兴宁市60-79周岁困难群体及80周岁(含)以上老年人

任何时间、任何地点

意外伤害医疗

300元

(0元免赔、80%给付)

意外住院津贴

30元/天,全年限180天

夕阳无限好,人间重晚情。衷心祝愿广大老年朋友们健康长寿!同时,希望大家一如既往关心支持我们的民政工作,共同推动我市民政事业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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