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市特种设备安全,遏制大型游乐设施安全事故发生,市工商和质监局扎实开展中小游乐场所大型游乐设施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夯实兴宁市大型游乐设施安全基础,保障设备运行安全。此次专项检查,检查使用单位3家,作出现场检查记录3份,发出安全监察指令书1份。 一、对中小游乐场所进行全面检查 此次专项整治重点检查游乐设施使用单位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包括是否使用未经许可生产、未办理使用登记、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大型游乐设施;作业人员是否持证或者使用假冒证件上岗;是否按要求定期对大型游乐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经常性维护保养;是否未经安全评估并检验合格继续使用已超过使用年限的大型游乐设施;是否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等。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是:游乐设施个别安全带插头老化、生锈;设备试运行记录不规范;个别安全管理人员不在岗,记录签名人员未持证等问题。 二、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市工商和质监局对3家中小游乐场所下发了《中小游乐场所运营使用单位自查自纠表》以及《大型游乐设施安全运营承诺书》,要求使用单位认真、自觉开展本企业大型游乐设施的自查自纠工作,全面排查在用游乐设施安全隐患进一步中小场所游乐设施经营管理者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三、做好风险问题跟踪整改和复查工作 目前,我市在用大型游乐设施数量共17台,分别是兴宁市汇能健身俱乐部4台、兴宁市恒达旅游开发有限公司8台、兴宁市航驿旅游开发有限公司5台。针对各使用单位存在的问题,市工商和质监局要求各使用单位严格按照规定要求逐一整改,限期完善各项记录、更换设备安全带,做好游乐设施的安全防护措施,配备持证人员上岗。切实通过部门指导、企业自律,努力营造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娱乐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