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全市民众国庆期间饮食用药安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省、梅州和兴宁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国庆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要求,结合节日期间消费特点,加大对旅游团餐、农产品批发市场、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重点环节的监管力度,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节日安全。 一是及早部署。我局按照国家总局、省、梅州和兴宁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及时制定相关监管措施,每天由值班领导负责牵头加强对城区的食品药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等环节的检查,强化网络订餐管理,着力排除系统性、区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隐患,严防各类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二是加强监管。每天派出城区2个、乡镇8个共10个执法小组,由值班领导带队深入药品经营企业、餐饮企业、旅游景点、高速公路服务站、农贸市场、大型食品超市等食品药品企业,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落实整改。同时,针对我市返乡人员多,家庭聚餐多的特点,各地都特别加强农家宴席的现场监督检查,确保安全。 三是强化应急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重大事项应急处置、报告和领导带班等制度,明确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责任,要求局领导和各股室(局、所)负责人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受理和查处群众举报投诉,及时报送食品药品安全事件信息,强化节日期间应急值守和应急处置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