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梅州市民政局《关于加强和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的通知》部署要求,10月12日,市民政局在会展中心举办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业务技能培训会。会上,市民政局主要负责同志主持会议并作动员讲话,兴宁市委党校讲师刘雄辉同志重点解读了村务监督委员会主要职责和工作制度。各镇(街道)分管民政工作的领导、民政办主任,446个村(居)近900名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参加了培训。何群标指出,2016年以来,兴宁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村监委建设,认真落实村监委制度,配齐办公设施设备,规范发放村监委补贴,初步建立了考评制度,积极推进村监委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法治化轨道。但梅州市委巡察过程中也指出了各县(市、区)村监委在村务监督中履职不力、发挥作用不够的问题。对此,市民政局把村监委成员业务技能培训纳入本局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先行举办了新圩、永和两个镇45个村(居)135名村(居)监委成员业务技能培训。 民政局主要负责同志强调,此次集中培训,目的是认真贯彻落实梅州市委巡察反馈的整改意见,进一步统一全市村监委成员思想,加强业务技能培训,增强责任意识,让村监委成员熟悉掌握《广东省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则》,明白“干什么”、“如何干”,准确把握定位,提高履职尽责能力,切实做到“参与不干预、帮忙不添乱、补位不越位、监督不出位”,真正成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推手,推动我市农村基层治理迈上规范化、法治化轨道。刘雄辉讲师按照《广东省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则》,围绕村务监督委员会主要职责和工作制度,当前村监委在履职过程中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村务监督涉及的法律法规,通过身边案例,深入浅出的进行宣讲、解读、回应,针对性、实效性强,赢得了阵阵掌声,引发了强烈反响。与会学员认为,此次集中培训非常及时,很有必要,不但解开了履职过程中的许多困惑疑问,也为以后正确履职、全面尽责拨正了方向,深受启发鼓舞,积极表示在下来的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敢于监督、敢于担当、敢于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