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部关于印发
<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
和
<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
的通知》和《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有关要求,我市独立开展本行政区域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划期从2018年至2030年。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水产养殖生产,划定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保护水域滩涂生态环境,设定发展底线,稳定基本养殖面积,保障渔农合法权益的总体要求开展规划编制工作。
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
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 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农业局聘请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珠江水产研究所共同做好我市的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目前此项工作已通过制订工作方案、签订规划编制合作协议、实地调研、编写初稿、征求意见、组织专家咨询论证等环节。2018年12月13日召开专家评审会议,《兴宁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年)》(初稿)通过了专家组评审,形成送审稿,下来将呈报兴宁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