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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醉酒毁财还阻碍执行职务 一男子被拘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兴宁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9-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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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小酌怡情,但是醉酒不但伤身而且容易冲动生事。日前,兴宁市黄槐镇禾村村的一名男子趁醉把村书记家的铁门砸坏,还对前去处警的民警拳脚相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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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砸现场一片狼藉

1月19日晚上9时许,黄槐派出所接到禾村村书记报警称,家里的铁门被同村的陈某用石头砸坏。接警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陈某处于醉酒状态,正当民警想要劝说陈某的时候,陈某趁着酒意竟然对民警拳脚相向,民警一边稳住其情绪,一边向村书记了解情况。经查,事情的起因是陈某不满村文体广场上的公共厕所与自己百米开外且有一河之隔的家相对,遂迁怒村书记,趁醉酒打砸村书记家的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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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拘留的陈某对自己的行为非常懊悔

1月20日,黄槐派出所传唤陈某接受调查。经询问,陈某对自己醉酒毁财并阻碍民警执行职务的行为供认不讳。兴宁市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陈某处以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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