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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维权得力,挽回巨额损失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2019-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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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兴宁市消委会组织刁坊分会及水口分会顺利调解了二宗消费投诉案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万余元,得到消费者赞誉。

3月9日,管先生发现用兴宁市某混凝土有限公司的混凝土浇筑的楼面出现裂缝,有渗水现象。管某怀疑混凝土沙石配比严重失调,且沙质不干净,遂要求该公司赔偿一切经济损失。在双方私下协商多次无果的情况下,管某只好投诉至水口分会。接诉后,水口分会工作人员经过多次实地察看,发现消费者管某投诉情况基本属实。在双方都不愿意将混凝土送到权威机构进行检测的情况下,组织双方进行现场调解,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5万元。

3月13日兴宁某舞社20多名学员到兴宁市消委会投诉,称兴宁某舞社在2019年3月11日突然公告停止办学,她们学员要求退回预交学费的剩余学费,但多次协商均无结果。刁坊分会接到工单后,一是立即与学员联系调查了解情况,认真指导学员们收集相关证据。二是向舞社负责人宣传《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规。刁坊分会工作人员多次召集主持双方协商调解,为23名学员成功退回预交学费的剩余学费3.8527万元。

消费者对兴宁市市场监管局、兴宁市消委会、刁坊、水口分会的工作人员认真负责、依法依据、积极及时解决消费纠纷、为民解忧的工作态度和精神表示了赞赏和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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