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是新一轮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承上启下、巩固提升的关键之年,兴宁市民政局紧咬“2023年成功创建省县级文明城市”的目标任务,把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精准对标、精细推进,确保各项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志愿服务 诠释民政精神 发挥社会工作贴近群众优势,我们扎实推进“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优化服务供给,把为民服务沉在基层、落到一线,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米”。目前,兴宁市现有社工服务站20个、社工服务点47个,已实现全市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100%覆盖。为实现兴宁市未成年人保护政策村居宣传工作全覆盖,2022年兴宁市民政局筹措资金,与社会组织和督导机构开展了全市留守儿童的入户摸排,共摸排出7654名农村留守儿童,实现了兴宁市农村留守儿童一人一档的目标。组织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主动深入部分村(社区)开展环境卫生整治、疫情防控、垃圾分类、倡导公筷公勺和绿色环保等活动,积极引导广大市民群众自觉做文明生活的倡导者。 移风易俗 树立民政新风 积极探索创新社区治理模式,在福兴街道办五里村、水口镇河口村建立文明行为积分制试点。由专业社工、党员义工、志愿者、村分管干部等负责积分登记统计和日常监管,村民可用积分兑换相应的实物和服务奖励。同时,兴宁市各村(居)委100%覆盖性制定了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利用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等建设,围绕喜事简办、家风家教、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内容,引导村(居)民自觉抵制陈规陋习,形成崇尚文明健康的社会新风尚。利用“七夕”“520”等特殊日子,大力宣传倡导现代文明简约的婚礼仪式和传统中华婚俗文化。通过各类活动,稳步提升社区治理水平,逐步提高市民的文明素质,使移风易俗切实做到减民负、改陋习、树新风。 专项行动 兑现民政承诺 聚焦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于2021年7月成立了兴宁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初步形成政府领导、民政牵头、相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未成年人保护新格局。此外,兴宁市三个街道办28个居委成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站,各镇(街)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100%覆盖,建立了“市、镇、村”三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架构。以创建文明城市为契机,充分运用建筑围挡、公告栏等载体,展示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公益广告,营造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环境。为做好未成年人防溺水宣传,民政局与善小助学协会、深圳市超思思科技有限公司共同筹资制作了预防溺水公益宣传片《溺水女孩的呼唤》,于2022年7月22日发布并组织学生观看,起到了较好的宣传和预防效果。 民政局以兴宁市2021年11月发放补助数据为基准,对全市639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进行资格复核,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及时纳入低保保障,让困境未成年人最大限度地享受到政策带来的福利,实现应保尽保。“牵手行动——梅州组”积极履职,链接社会各界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奔走在公益一线,开展了“圆梦红包”活动、面向困难家庭儿童的“助学资助活动”、面向农村留守儿童的“结对关爱活动”、面向自身困境儿童的“成长辅导服务”等活动,为兴宁市留守和困境儿童送温暖送帮扶,帮助他们解决急难愁盼问题。 聚焦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民政局坚持日常救助和主动救助、联动救助相结合,使巡查形成常态,开展了“夏季送清凉”“冬季送温暖”“滞留流浪乞讨人员寻亲送返”等专项救助行动。今年以来,共实施救助37人次,其中站内救助16人次,站外救助21人次,协助返乡3人次,送医2人次,已落户安置的长期滞留流浪乞讨人员寻亲成功1人。 聚焦养老服务,民政局加强养老机构监管,搭建兴宁市智慧养老综合监控平台。严抓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全市养老服务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和养老服务领域防范化解诈骗与非法集资风险专项行动,实现安全隐患早发现、早介入、早整改。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定期巡访制度,开展留守老人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以及日常用品配送上门或定点服务,为有需要的关爱对象提供法律援助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