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博眼球,石马镇一男子从网上购置管制礼花弹非法储存、燃放并录制视频发至网络平台。近日,该男子被市公安局依法查处并给予行政拘留处罚。 1月11日,市公安局民警在日常工作中发现兴宁一网民在网络平台上发布违规燃放管制礼花弹的视频。经查,发布该视频的网民为我市石马镇村民陈某峰。随后,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联合石马派出所展开行动,在陈某峰家中搜查出7箱108枚管制礼花弹,发射管11个。 经审讯,陈某峰于2022年12月31日以来,在网上购买礼花弹非法储存和燃放,并将燃放视频发至网络平台博取他人关注。其所储存、燃放的礼花弹属于国家管制类烟花爆竹,其销售、燃放需要有资质的专门人员依安全操作规程实施。 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陈某峰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兴宁警方再次提醒大家,一定要严格遵守烟花爆竹管理规定,不要心存侥幸。做到不买卖、不燃放、不储存管制礼花弹,并积极举报此类违法行为,消除身边安全隐患,共同维护兴宁安全良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