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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情被行政拘留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市广电台 发布时间:2023-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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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兴宁市水口镇一男子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情,被兴宁公安依法行政拘留。


  3月2日18时许,市公安局水口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省道S225线水口垃圾中转站后侧山上有火情。接警后,民警立即会同镇村干部、护林员等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合力将山火迅速扑灭。因发现早、救援及时,没有造成火情扩大和严重损失。


  公安机关经现场勘查、走访后,将嫌疑人杨某传唤至水口派出所调查。据杨某陈述,其当天傍晚去往垃圾中转站倒垃圾时,发现一未燃放的烟花,于是心存侥幸,将烟花就地点燃,期间火星掉落在垃圾中转站背后的山坡上引燃了杂草,导致发生火情。


  目前,杨某已被兴宁市公安局依法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决定。


  再次呼吁广大市民一定要牢固树立森林防火意识,共同保护好我们的绿水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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