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上午,在中秋节来临之际,兴宁市人民法院举行司法救助金发放会,依法为27名符合条件的困难申请执行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0.01万元,将法治关怀和温暖送到群众心坎上,进一步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发放仪式上,兴宁法院执行局负责人向申请执行人代表或其家属详细说明了司法救助金性质、准予救助的理由,并依照相关规定为申请人办理领款手续,希望能尽快给予他们经济上的帮助,渡过眼前难关,使他们重拾对生活的信心和希望。 据了解,司法救助是人民法院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对权利受到侵害无法获得有效赔偿且符合特定情形的申请人,采取的辅助救济措施。兴宁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也将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力度,提升执行工作水平,千方百计解决执行难问题,为社会、百姓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